红线进程
本主题介绍如何管理、修改、合并和同步红线标记。此外,还对红线不支持的操作进行了说明。
管理红线
可通过访问以下位置点的“创建”、“打开”、“删除”或“查看”操作来管理红线:
• 变更任务的“受影响对象”表格
• 变更通告的“变更汇总”表格
• “关联的变更”表格
• 审计变更通告的“审计变更汇总”(仅“视图”)
要查看针对这些表格的红线:
1. 需将
“红线”列添加到变更任务的
“受影响对象”表格、变更通告的
“变更汇总”表格和
“关联的变更”表格中。有关如何添加红线列的详细信息,请参阅
创建和编辑新表格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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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影响部件应为以下其中一个:最新发布的版本或从未发布的版本,不包含任何先前的修订版本。只能为具有根视图的部件创建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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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在
“受影响对象”表格中,单击
“红线”列中的
“创建”以创建新红线。此操作会为受影响对象版本创建新红线,并打开红线结构浏览器页面。在此可以查看红线的部件信息和标题。其中还会显示红线的状况及其相应的图标,如
“已检出”或
“疑似”等。有关红线结构浏览器页面的详细信息,请参阅
红线结构浏览器。
红线操作
“受影响对象”、“变更汇总”和“关联的变更”表格的右键单击菜单中提供了以下操作:
操作 | 说明 |
---|
“创建” | 为受影响对象版本创建新红线。此操作会打开红线结构浏览器。 |
“打开 BOM 红线” | 在红线结构浏览器页面中打开现有红线。 |
“删除 BOM 红线” | 删除受影响对象版本的红线。 |
“查看 BOM 红线” | 以只读方式查看受影响对象版本的红线。即使红线处于开启状态,该操作也可用。借助此操作,您可以查看以下内容: • 使用“筛选”操作集时,任何未解析部件的最新配置规范将作为第二个默认选项 (第一个是“变更”)。 • 使用编辑筛选器操作,基于已定义的配置规范正确解析部件版本。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 红线操作工具栏中的“筛选操作集”部分。 |
“红线”列中的任何空白单元格均表示不支持红线的受影响对象。
删除变更通告、变更任务或受影响对象时,关联的红线也会随之删除。
修改红线
您可以从红线结构浏览器页面修改红线。打开红线时,它会在红线结构浏览器页面中打开。
要修改红线,请按以下步骤操作:
1. 在红线结构浏览器页面上,您可以进行以下类型的更改:
◦ 更改部件的数量更改
◦ 更改部件的位号
◦ 添加或删除一个或多个子项部件
◦ 移除或替换一个或多个子项部件
◦ 添加、移除或修改一个或多个子项部件的特定替换部件。
2. 检入更改。即会创建红线的下一个小版本。
3. 将红线的更改与受影响对象版本进行比较。
您可以从以下位置查看红线部件已更新的更改:
• 结构树和“使用”选项卡:可视化指示符。
• “使用”选项卡:“变更指示符”列中的变更指示符。
• “替换部件”选项卡:
“变更指示符”列中的变更指示符以及可视化指示符。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
“替换部件”选项卡。
将红线与受影响对象版本合并
实施工作开始后,您便可将红线合并到受影响对象版本。在执行修订操作过程中,红线的最新小版本将与受影响对象的最新修订版本和最新小版本合并,并在更改上下文中创建产生的对象。如果未解决的 BOM 红线与非最新小版本关联,则不会将其合并到下一修订版本中。
在“变更任务”的上下文中创建下一修订版本后,会将 BOM 红线中的所有计划修改都合并到下一修订版本中。其中包括:
• 所有部件属性修改
• 所有部件使用关系和部件具体值修改
• 所有特定替换部件修改
要将红线合并到受影响对象版本,请按以下步骤操作:
1. 红线的计划工作完成后,检入更改。
2. 要开始实施工作,请从“受影响对象”对象表格修订受影响对象,以创建产生的对象。
红线与受影响对象版本合并,并创建产生的对象。
| 如果关联的红线已检出,则无法修订受影响对象。您可以在“修订”窗口中查看此类受影响对象的删除线。 |
将变更同步到其他未解决的变更通告
在下列情况下会触发同步:
• 对具有未解决 BOM 红线的最新已发布修订版本进行了某些后续更改。
• 已发布变更通告或变更任务。
在修改受影响的对象版本并检入更改时,会立即进行同步,且所有未解决的红线都将更新为最新的小版本化受影响对象版本。
发布产生的对象后,变更通告会进入“已解决”状态并触发同步。对具有未解决 BOM 红线的最新已发布修订版本所做的任何后续更改也会触发同步。
其他未解决变更通告的红线将与最新发布的产生对象同步。同步会在未解决变更通告的红线的部件、使用关系、具体值、属性和特定替换部件级别进行。根据在同步进程中确定的使用关系链接来延用特定替换部件。在红线或产生的对象中发生的更改为冲突或非冲突类型。有关冲突和非冲突更改的详细信息,请参阅
同步和红线疑似状况中的“非冲突和冲突更改”部分。
“使用”选项卡上的
“变更指示符”列指示在红线中执行的变更类型。有关各种操作的变更指示符的详细信息,请参阅
“使用”选项卡中的“使用关系链接的变更指示符”部分。
| 当手动或通过工作流取消变更通告或变更任务时,其上存在的未解决红线也会被取消。已取消的红线不符合同步条件。 |
完成审计后,变更通告的状态会更改为“已解决”状态。这会触发同步。完成同步后,红线和受影响对象会更新为下一个已发布的修订版本。
同步后,如果最新发布的产生对象版本与红线之间不存在冲突更改,则系统会保留来自最新发布的产生对象的更改。
如果最新发布的产生对象版本与红线之间存在冲突更改,则系统会根据同步发生的点保留红线或最新发布的产生对象中的更改,并将红线标记为
“疑似”。要解决疑似,您可以比较最新发布的产生对象与红线之间的冲突更改。有关疑似和同步状况的详细信息,请参阅
同步和红线疑似状况。
如果红线已检出,则同步仍处于待处理状态。如果未解决的变更通告中存在多个红线,并且其中一个红线已检出,则该红线不会与最新发布的产生对象同步。在检入更改或撤消检出后,红线会与最新发布的产生对象同步。同步后,系统会创建红线的新小版本。
| 当手动或通过工作流取消变更通告或变更任务时,其上存在的未解决红线也会被取消。已取消的红线不符合同步条件。 |
红线不支持的操作
红线不支持以下操作:
操作名称 | 红线操作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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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改对象和质量更改对象的“添加”、“从剪贴板粘贴对象”和“从剪贴板粘贴选择的对象”操作 | • “添加”操作不会添加红线。 • “从剪贴板粘贴对象”和“从剪贴板粘贴选择的对象”操作不会粘贴红线。 |
红线视图信息页面 | 此页面不适用于红线。 |
“新建一次性版本” | 红线操作不适用于一次性版本对象。 |
“最近访问的”链接 | 链接不可用。 |
“主页”的“已检出工作”和“更新”表格 | 红线不可用。 |
关于“基线”对象和“升级请求”的红线“搜索”、“粘贴”和“收集”操作 | • “搜索”操作不会搜索红线。 • “粘贴”操作不会粘贴红线。 • “收集”操作不会收集红线。 |
交付内容 | 交付包中不含红线。 |
“导出可导入的电子表格” | 此操作不会导出红线 |
高级搜索页面 | 高级搜索页面找不到红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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