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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服务有效性添加到多个项
您可以创建服务有效性,并一次性将其与信息结构与发布结构中的多个项相关联。还可以一次创建多行相同的服务有效性定义。
有关管理结构中各个项适用性的信息,请参阅管理适用性
1. 在信息页面的结构浏览器中使用 CTRL 键可选择项。
2. 右键单击并选择“管理适用性”菜单选项。
3. “管理适用性 (多个选定项)”窗口随即打开,其中显示“选定项”“服务有效性”窗格。
4. 单击“服务有效性”字段中的 可将服务有效性添加到选定项中。
5. “添加服务有效性”窗口随即打开。可使用下列信息定义有效性:
a. “类型”- 设置选定项的服务有效性信息类型。
b. “上下文”- 在此字段中输入对象的详细信息 (例如编号),或者使用“高级搜索”选项对其进行定位。
c. 指定有效性的其他属性。屏幕上显示的选项会根据“类型”中选择的有效性而变化。例如,如果选择“序列号”有效性,则显示“序列号”字段。
d. “分配”- 选择“全部”(全局使用) 或“使用”(在指定的上下文中)。“使用”选项仅在至少选择了一个子节点时可用。
6. “汇总”字段显示已配置服务有效性信息的摘要。
7. “选定项”字段显示将应用定义的服务有效性的项列表。该字段默认处于折叠状态。单击展开图标 以查看选定项的列表。
8. 单击“确定”添加新的服务有效性对象并退出窗口。或者,单击“应用”添加新的服务有效性对象并保留在“添加服务有效性”窗口中。
9. “管理适用性”窗口的“服务有效性”字段中列出选定项的新增服务有效性列表。重复的项在此字段中仅显示一次。
10. 单击“关闭”退出“管理适用性”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