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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服务有效性
您可以管理结构中组件的服务有效性,方法是创建服务有效性对象并将其与项关联。还可以针对信息结构或发布结构中的多个项创建、编辑或删除服务有效性对象。有关管理结构中多个项的服务有效性的详细信息,请参阅将服务有效性添加到多个项编辑多个项的服务有效性删除多个项的服务有效性
可将服务有效性对象创建为可变类型,以允许添加自定义属性。默认情况下,可对此类对象应用下列条件:
序列号
日期
序列号和日期
有关为服务有效性对象注册自定义属性的信息,请参阅自定义服务有效性
您可以根据结构中组件的服务有效性值来筛选结构。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根据服务有效性进行筛选
使用管理适用性菜单选项创建、编辑和删除服务有效性对象,并将其与结构中的对象关联:
1. 在项信息页面的结构浏览器中右键单击项,然后选择“管理适用性”菜单选项。
当选定内容为单个对象 (可配置部件或其子项) 时,此选项可用。
2. 随即打开“管理适用性”窗口,其中显示以下两个窗格:
“表达式”- 显示“已分配项表达式”(针对项全局使用的选项) 和“已分配使用关系表达式”(针对此上下文中的项的选项)
“服务有效性”- 显示与项或其使用关系关联的服务有效性对象的列表。
3. 要为该项配置选项,请单击“表达式”字段中“已分配项表达式”“已分配使用关系表达式”表格旁的“编辑” 图标。这会启动“选项选择”窗口,可在该窗口中为所需对象分配选择。
有关选项和选择的信息,请参阅选项和选择
有关为上下文分配选项的步骤,请参阅创建选项
4. 要管理该项的服务有效性对象,请单击“服务有效性”字段中的按钮之一。
“添加”“编辑” - 启动“服务有效性”窗口,您可以在其中创建新的服务有效性对象或编辑现有服务有效性对象。
“移除” - 删除现有定义
在窗口的各字段中,选择或输入所需信息。
“汇总”字段中汇总已定义的服务有效性。
单击“确定”添加新的服务有效性对象,或将更改保存至现有服务有效性对象并退出窗口。
单击“应用”添加新对象并保留在“服务有效性”窗口中。
有关默认安装中可用的服务有效性值的信息,请参阅管理适用性
5. “管理适用性”窗口的“服务有效性”字段中将列出服务有效性定义。
6. 单击“关闭”退出“管理适用性”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