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工作区 - 另存为”
工作区“另存为”操作可用于将工作区中的对象副本另存为新对象。直到您执行检入后,这些新创建的对象才能被提交到公用区。在检入前,可对副本进行修改、评估以及废弃,以避免产生不需要或多余的数据库小版本。工作区“另存为”操作也可用于更新和取消设置可能与原始对象不同的属性,以及将现有父对象的相关性更新到新复制的对象,以便您用新复制的组件替换旧组件,而不必涉及创作应用程序。此外,还可以检测和管理循环相关性。
以下是“另存为”的一些常规注意事项 (仅限 Windchill PDMLinkWindchill ProjectLink 相关的部件)。
如果一起复制 CAD 文档及其关联部件,则新对象所具有的关联类型将与原始对象相同。
如果仅复制 CAD 文档而不复制其关联部件,则新 CAD 文档与部件将没有任何关联。
如果仅复制部件而不复制其关联的 CAD 文档,则新部件与任何 CAD 文档都没有关联。
如果服务器端首选项“操作” > “自动关联” > “允许 CAD 文档构建多个部件”设置为“是”,则新部件将与已经关联的 CAD 文档保持关联。
对于 Creo 族表对象:
如果仅复制实例而不复制其类属,则会将新实例添加到族表。
如果仅复制类属,则会添加新的独立部件。
如果复制类属及其部分实例,则会添加新的族表。
对于族表对象:如果 Windchill 中存在实例数相同的族表类属,则可以使用“替换内容”功能。
针对具有族表的子项,现支持使用“更新父项”操作进行另存为。仅当子项作为列添加到父项族表中时,才可执行此操作。对于其他创作应用程序,所有族表对象都必须一起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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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到项目的对象和结构支持“另存为”功能。新对象或结构副本必须在启用的 Windchill ProjectLink 项目上下文中创建。
对于只有项目上下文访问权限的用户,只能通过项目“文件夹”页面的“操作”菜单和右键单击菜单选项使用“另存为”操作。这只会在项目上下文中创建新对象或结构。但是,有权访问产品和项目上下文的用户还可通过 CAD 文档信息页面使用“另存为”操作。从对象的信息页面调用“另存为”操作时,会在产品上下文中创建新对象或结构。
“工作区 - 另存为”可从工作区的“文件”菜单、工作区信息页面操作列表,以及工作区的“结构”选项卡工具栏中获得。
“另存为”页面包含以下两个步骤:
单击“下一步”,可以导航至后续步骤。单击“上一步”或单击对应于先前已完成步骤的灰色框可导航至前一步骤。
收集要复制的对象
启动“另存为”后,“工作区 - 另存为”页面显示第一步,并在“另存为”表格中列出用户选定的对象及任何所需的依存对象。该表格上方列出了“当前设置”信息。“配置”菜单可用于更改当前表列以及添加可能需要在“另存为”操作过程中进行编辑的其他属性。有关使用基本表格,排序、使用和自定义视图,以及查找表格列表中的字符串的详情,请参阅使用表格自定义表格视图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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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认情况下,首选项“仅保存选定对象”会被设置为“否”。默认情况下,如果将此首选项设置为“是”,则仅复制选定对象,并会复用其余的对象。
菜单栏下方是“另存为”表格的工具栏。可以使用该工具栏左侧的操作图标执行以下操作:
收集其他相关对象。
从表格中移除选定对象。
从操作中排除对象或将其包括在内,同时仍在表格中列出这些对象。
这些收集工具是许多 Windchill 操作页面的共用工具,将在在高级模式中收集主题中进行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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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收集/工具栏操作均可用于在进行“另存为”时指定复用元件。例如,请注意下表中所列操作的效果。
操作
结果
收集操作“移除选定对象”
将选定对象从“另存为”表格中移除。提交“另存为”操作后,新结构中将使用原始对象而非另存为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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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操作不会从新结构中移除对象。
收集操作“排除选定对象”
用于标记要从“另存为”操作中排除的对象,但仍将该对象保留在“另存为”表格中。提交“另存为”操作后,新结构中将使用原始对象而非另存为对象。
“另存为”操作“复用”
标记要在另存为结构中复用原始对象的选定对象。如果该对象为装配,则还将复用其所有原始元件。
操作图标位于收集工具右侧,用以指定如何保存“另存为”表格中选定对象的新对象。这些操作将在下表中进行说明。
操作
说明
(设置新名称)
启动“设置新名称”窗口,您可从中选择命名和编号选项。您可以对之前设置为复用的对象使用“设置新名称”操作,以将对象重新包括在“另存为”操作中。请参阅设置新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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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可以设置用户的配置文件,以禁止对“设置新名称”用户界面上的“新编号”“新名称”“新文件名”进行更新。
(复用)
指定不复制选定对象,但要在新 (另存为) 结构中参考原始对象。
(替换)
如果您的站点启用了该操作,则会显示“查找对象”窗口,您可以在其中搜索并选择选定对象的替换对象。
(组织 ID)
如果您的站点启用了该操作,则会显示“查找组织”窗口,您可以在其中选择“组织 ID”。
(设置位置)
显示“设置位置”窗口,您可以在其中设置新对象的公用区位置。
(设置视图)
显示“设置视图”窗口,您可以在其中设置新部件 (仅适用于部件) 的视图。请参阅设置视图
(编辑选定对象的属性值)
系统会显示“编辑属性值”窗口,您可在其中设置各种 EPM 文档、Windchill 文档和部件的属性值。请参阅设置属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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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两个对象彼此间存在循环依存关系时,“另存为”操作将要求在“另存为”操作中同时包括或排除 (或删除) 这两个对象。当 Save.as.trace.circular.dependents 特性设置为 true 时,系统会检查循环依存对象。服务器端首选项“另存为” > “检查循环依存对象”用于控制循环依存对象的检查范围。如果将此首选项设置为“仅工作区”,则在复制任何带有外部参考或不在工作区内的循环依存关系的对象时,系统不会生成错误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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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为“仅工作区”时,复制对象可能会导致所创建的新结构中存在无效或不完整的依存关系信息,并且会使对象在某些情况 (例如,基干装配、合并参考等) 下无法使用。
单击工具栏右边的“重置”图标 “另存为”表重置为初始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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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完整的对象不符合收集条件。具有循环相关性的对象必须一起被包含或被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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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生成的名称和编号,您可以通过将下列 Windchill 首选项的值设为 Yes 来指定要从系统生成的 CAD 文档名称和编号中去除文件扩展名。默认设置为 No (包括文件扩展名)。
“操作” > “上传操作” > “上传”
“在名称中去除文件扩展名”
“在编号中去除文件扩展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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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显示的可变类型属性可编辑且已根据当前约束进行了验证。在创建新对象之前,必须确保属性值有效。
执行“另存为”操作时,类型和属性管理器会检查针对未修改对象所定义的属性和约束。
根据长度和有效字符的原生 CAD 工具约束验证文件名。
要在工作区中使用“另存为”
1. 在工作区中选择您要另存为新对象的对象,然后选择“文件” > “另存为”。不完整对象或从未被上传的对象不能使用“另存为”操作。
将打开“工作区 - 另存为”页面,并在“另存为”表格中列出初始选定的对象以及所需的依存对象和循环依存对象。
2. 使用“配置”菜单,设置相关性的规则和在“另存为”表格中列出的对象的配置。
3. 选择一个或多个对象,然后单击相应的收集工具栏操作来收集、移除、排除或包括“另存为”表格中的相关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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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存在循环依存对象,则必须在“另存为”操作中同时包含或同时排除这两个对象。
4. 选择一个或多个对象,然后单击“设置新名称”图标 来选择对象的名称和编号选项 (请参阅设置新名称)。站点设置 (例如,自动编号) 可影响您能使用什么选项。默认情况下,系统会将一条下划线附加至原始名称。请参阅设置新名称时的系统行为
5. 默认情况下,“另存为”表格中的对象会在“操作状况”列中指示为另存为新对象 ()。通过选择对象,然后单击“复用”图标 ,可以指定复用的原始对象 (例如,在更高级别对象的新另存为结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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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复用循环依存对象。
6. 默认情况下,新对象采用原始上下文的组织 ID。可通过选择一个或多个对象然后单击“设置组织 ID”图标 (如果在您的站点中可用) 来更改组织 ID。
7. 默认情况下,新另存为对象存储在与原始对象相同的位置。可通过选择一个或多个对象然后单击“设置位置”图标 来设置不同的位置。
8. 默认情况下,新另存为部件的视图与原始部件的视图相同。可通过选择一个或多个对象然后单击“设置视图”图标 来设置不同的视图。
9. 单击“下一步”转到“更新父项”步骤。
—或者—
单击“完成”,以在不更新父项对象的情况下提交“另存为”操作。
更新父项
“更新父项”步骤允许您更新父对象的相关性,以便新另存为对象能够成为现有父项的子项。对于要复制的每个对象,会确定有效的父项。如果父项处于工作区中且未被复制,则该父项有效。
如果在“收集要复制的对象”步骤中单击“下一步”,系统则会显示“更新父项”步骤。此步骤将在“父项列表”表格中列出要设置为新另存为对象的对象的父项。默认情况下,会设置所有父对象以复用其原始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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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使用“更新父项”替换模型时会进行与复制模型时同类的循环相关性检查,且当模型具有循环相关性时,不允许执行这一操作。
要更新父项:
1. 对于任何已列出的且符合更新条件的父项,确定您是否要让其继续作为新另存为对象的父项。
2. “父项列表”工具栏中的操作图标用于控制选定父项对象在“另存为”操作过程中的处理方式。下表中对这些控件进行了说明。
操作
说明
(替换父项)
使用作为新另存为对象的父项的新副本替换原始父项。此选项仅适用于已检出对象,因此必须检出父项对象。
(复用)
指定不复制选定的父项,但要在新 (另存为) 结构中参考原始父项。
(检出父项)
启动父对象的简单 (无用户界面) 的即时检出,以允许修改参考
如果希望新结构复用原始父对象,请确保复用 () 符号显示在父项的“操作”状况列中。可能需要选择父项并单击“复用”图标 。要检出父项以进行修改,可能需要选择该父项并单击“检出”图标
可通过选择列出的父项并单击“替换父项”图标 ,指定为新结构创建新的父项对象。
3. 单击“完成”,以提交“另存为”操作。
即会处理对象并在工作区中列出新对象。
这对您有帮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