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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歸函數
當某個函數名稱同時出現在定義運算子的兩端時,該函數即被視為遞歸函數。若要寫入遞歸函數,您必須使用先前未定義的名稱命名函數,並將其標示為「函數」。否則,PTC Mathcad 將無法識別遞歸定義。
若該函數已定義於內建或使用者定義的函數中,則會覆寫前一個定義。例如,您可以透過下列方式變更 sin 函數的值:
sin(x) := sin(x · π / 180)
此函數並非遞歸。
遞歸函數在實行階乘函數之類的數值函數時相當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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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在定義任意週期性函數 (如鋸齒波) 時,也可派上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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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歸函數定義至少必須要有兩個部分:
避免遞歸有始無終的初始條件。
根據函數某些舊值的函數定義。
若未指定停止遞歸的初始條件,則當您嘗試計算此函數時,將會產生迴圈並出現錯誤訊息。
f(x) := x · f(x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