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使用拖曳器移動幾何
2. 按一下 > > 。「移動」(Move) 標籤開啟。
3. 使用拖曳器移動幾何:
◦ 欲平移幾何,請拖曳拖曳器操作框。
◦ 欲旋轉幾何,請拖曳圓弧。
4. 欲重新定位拖曳器,請按一下「原點」(Origin) 方塊並選取新的參照。在方塊上按一下滑鼠右鍵可移除參照,或開啟資訊視窗。
5. 欲定向拖曳器,請按一下「定向」(Orientation) 方塊並選取定向參照。在方塊上按一下滑鼠右鍵可移除參照,或開啟資訊視窗。
6. 欲建立複製-移動特徵,請按一下
「建立副本」(Create a Copy)。
| 當所選幾何為開放面組,且您選取 「建立副本」(Create a Copy) 時,請清除 「附件」(Attachment) 標籤上的 「附加移動的幾何」(Attach moved geometry) 核取方塊。 |
7. 欲移動將移動幾何附加至模型的所選倒圓角與倒角,請按一下「參照」(References) 標籤並核取「轉換所選的附件倒圓角/倒角」(Transform selected attachment rounds/chamfers) 核取方塊。如果您不核取這個核取方塊,將會移除所選附加倒圓角與倒角,並選擇性地重新建立。
8. 欲設定其他
附件及傳播選項,請按一下滑鼠右鍵並使用捷徑功能表,或者使用
「附件」(Attachment) 和
「選項」(Options) 標籤。
| 未選取「附加移動的幾何」(Attach moved geometry) 核取方塊時,產生的幾何是面組。原始實體曲面的外觀會傳播至所產生的面組兩側。 |
a. 按一下
「保持相切」(Keep Tangency)。
| 如果將 flex_tan_propagation_default 組態選項設定為 on,會自動傳播相切。 |
b. 如果需要,請使用「條件」(Conditions) 標籤、「新增條件」(Add condition) 選項或捷徑功能表來為鄰接幾何圖元設定條件。
10. 欲導覽幾何組態的其他可能解決方案,請在「附件」(Attachment) 標籤中,按一下「下一個」(Next) 或「上一個」(Previous)。
| • 當您按一下「下一個」(Next) 時,系統可能會在其嘗試尋找最佳的可能解決方案時停止回應。這是因為它在尋找解決方案的所有可能組合。如果解決方案不存在,系統也可能會停止回應。 此時,要中斷檢查並繼續工作: a. 在模型再生期間,按一下視窗底部的 「停止」(Stop) 來中斷再生。會建立失敗的特徵。 b. 在「模型樹」中,按一下失敗的特徵,並選取 「編輯定義」(Edit Definition)。即使無需在設定中進行任何變更,這也可以檢查結果是否為您想要的結果。 c. 按一下 「確定」(OK)。特徵即會再生。 • 當系統找不到多個解決方案時,「上一個」(Previous) 與「下一個」(Next) 選項無法使用。 |
您可以在重新定義「移動」特徵時,選取其他的解決方案。
11. 按一下
「確定」(OK) 或在其上按一下滑鼠中鍵以接受特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