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承特征
继承特征允许将几何和特征数据从装配内的参考零件向目标零件进行单向关联传播。即使参考零件不在会话中,创建的目标零件也完全起作用。
使用继承特征可创建现有模型的变体。继承特征以所有同参考零件(它从此参考零件衍生出来)一样的几何和数据开始。可以定义继承特征的下列各种项:
尺寸值、公差和边界
几何公差(注释部分)
参数
参考
特征,特征的隐含、恢复或拭除状态
注解
符号
表面粗糙度
在模型树中选择继承特征时,可以访问“可变项”(Varied Items) 对话框,单击鼠标右键并执行以下操作之一:
单击“可变项”(Varied Items)
单击 ,然后单击“合并/继承”(Merge/Inheritance) 选项卡中的“选项”(Options) > “可变项”(Varied Items)
* 
“可变项”对话框中标有 的可变项是最近添加的修改。用户可添加新的可变项、重新定义它们或移除现有可变项。
可变项设置在“可变项”(Varied Items) 对话框的值单元格中以 * 标识,并采用参考模型的值。
在“模型树”中,
- 标识继承特征。
- 标识已定义可变项的继承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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