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图元
“造型”(Style) 选项卡打开时,使用下列方法选择几何:
要选择一个对象,请单击它。
要选择多个对象,请执行以下任一操作:
按住 CTRL 键同时单击对象。
在选择过滤器中选择 “方框”(Box),然后在对象周围拖动出一个框。
如果从左到右拖动框,则仅选择完全位于框内的对象。
如果从右到左拖动框,则会选择与框相交的所有对象,即使对象未完全位于框内也会将其选定。不适用于点。
在选择过滤器中选择 “套索”(Lasso),然后左键单击并拖动指针以在对象周围绘制一个封闭环。
对于曲线,将选择完全位于环内的曲线。
在选择过滤器中选择 “轨迹”(Trace),然后左键单击并拖动指针绘制轨迹线以选择对象。
要清除选定对象的选择,请按住 CTRL·键并对其单击。
要清除所有对象的选择,请单击图形窗口的任意位置 (对象除外)。
要删除多个曲面,请按住·CTRL·键,单击每个曲面,然后按·DELETE·键删除所有选定曲面。
通过选择移动和复制曲线
使用下列快捷方式移动和复制曲线,而不对其进行平移、缩放或旋转:
要自由移动选定曲线,请拖动它。
要只沿水平方向或只沿竖直方向移动平行于活动基准平面的选定曲线,请在拖动曲线的同时按住 CTRL 和 ALT 键。
要沿活动基准平面的垂直方向移动选定曲线,请在拖动曲线的同时按住 ALT 键。
要复制选定曲线,请按住·CTRL·键并拖动曲线。副本始终链接到被复制的原始几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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