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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可重用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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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组织上下文中启动“类型和属性管理”实用程序时,在“管理可重用属性”窗口中创建的任何可重用属性都仅与该组织关联,并且专属于该组织。使用多个组织上下文时,了解站点上下文和组织上下文之间在类型和属性方面的关系很重要。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关于多组织上下文
要创建新可重用属性,可执行以下步骤:
1. 通过从属性组织器信息页面的“操作”菜单或导航窗格中属性组织器的右键单击操作菜单中选择“新建可重用属性” 来打开“新建可重用属性”窗口。可重用属性将创建为启动创建操作的组织器的子项。
2. 为可重用属性输入以下信息:
“内部名称”- (必填) 可重用属性的内部名称。只有字母数字字符、下划线 ( _ ) 和句点 ( . ) 允许用于“内部名称”“内部名称”字段的长度不可以超过 200 个字符。可重用属性的内部名称在系统中必须唯一。
Windchill 会为内部名称提供建议的前缀。该建议的前缀基于启动“类型和属性管理”实用程序的上下文,与拥有上下文的组织的 Internet 域相反。例如,对于具有 Internet 域 acme.com 的组织,其建议的前缀为 com.ac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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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必需与 Creo Parametric 或其他 CAD 应用程序中的指定参数通信,则相反的 Internet 域名前缀后的名称部分不能包含任何小写字符。例如,如果存在名为 COST 的 Creo Parametric 参数 (所有 Creo Parametric 参数均为大写字符),且其要进行通信或映射至 CAD 参数,则属性名称必须为 COST,这样该属性才能在 CAD 文档与 Creo Parametric 文件之间实现双向通信。如果名称拼写为 Cost、cost 或 coSt,则系统会将其视为不同的名称。如果 Windchill 属性的名称 (均为大写字符) 与 Creo Parametric 或其他 CAD 应用程序参数相同,则称为隐式映射
“数据类型”- (必填) 数据类型决定了属性在将参考此可重用属性的全局属性添加到类型时可以包含的值。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支持的数据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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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只有组织可以作为可重用属性的参考类来支持,因此“组织参考”将作为参考数据类型提供。
“显示名称”- (可选) 可重用属性在导航窗格树型结构中显示的名称。如果未指定显示名称,则将“内部名称”值将用作显示名称。
“逻辑标识符”- (可选) 在外部配置和属性文件中标识该属性的名称。它通常与“内部名称”相同,且应在系统内的所有属性中具有唯一性。只有字母、数字、下划线 ( _ ) 和句点 ( . ) 允许用于“逻辑标识符”
“说明”- (可选) 可重用属性的说明。如果不输入说明,则“内部名称”值会用作说明。
“测量数量”- (仅限“带单位的实数”数据类型) (必填) 选择可重用属性的测量数量
3. 单击“确定”创建可重用属性。可重用属性的信息页面将在编辑模式下显示。
单击“应用”创建可重用属性,然后刷新“新建可重用属性”窗口来创建另一个可重用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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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可重用属性后,可重用属性的信息页面会在编辑模式下显示。单击“取消”退出编辑模式不会撤消可重用属性的创建。要移除可重用属性,请使用“删除”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