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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模式和编辑模式
“类型和属性管理”实用程序的默认模式为查看模式;信息处于只读状态,从而防止发生意外更改。
要更改任何现有信息,必须进入编辑模式:
从类型信息页面的“操作”菜单中选择“编辑”
从窗口工具栏 (如果可用) 中选择“编辑”图标
创建新的子类型、枚举或枚举组织器后,实用程序将自动进入编辑模式。
进入编辑模式之后,会在窗口底部出现“完成”“保存”“取消”按钮。
单击“完成”保存更改并返回到查看模式。
单击“保存”可保存更改但仍停留在编辑模式。
单击“取消”可返回到查看模式,但不保存更改。
一旦在编辑模式下做出更改,就会在“取消”按钮旁边出现“未保存”消息,指示您的更改尚未保存。如果尝试在未保存的情况下通过导航离开当前屏幕,则会显示警告消息,提示您选择“继续而不保存”还是“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