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選擇
您可使用「移動」動作,將字串或數值選擇從一個選項移至相同選項集區內的另一個選項。移動選擇時,針對該選擇定義的規則與運算式不會改變。
* 
移動選擇後,建議審核使用所移動選擇的規則定義、別名運算式與已指派運算式,以確保不會因移動而產生任何影響。
* 
「移動」動作無法用於布林值選擇。
如果將「選擇名稱唯一性」偏好設定設為「選項」值,則只有在目標選項沒有同名選擇時,才可移動選擇。
「移動」動作可從以下位置找到:
從滑鼠右鍵選單中,當在「選項集區」標籤的樹狀檢視 (左窗格) 中選取選擇時
從滑鼠右鍵選單中,當在「選項集區」標籤的「設計選擇」「業務選擇」(在右窗格中) 中選取選擇時
從選擇資訊頁的「動作」下拉清單中
選取「移動」動作可開啟「移動」視窗,其中顯示有關選擇與文字欄位的唯讀資訊,以指定要將此選擇移至的選項名稱。「尋找」圖示可用來搜尋選項。當您在此視窗中按一下「確定」時,此選擇會移至位於同一選項集區中的指定目標選項。
* 
必須確保兩個選項類型相同 (「設計」「業務」)、屬於相同選項集區,且格式也相同 (字串或數值),才能將選擇從一個選項移至另一個選項。
* 
「移動」動作是一種受限於個別授權權利的進階功能,需要適當的授權才能修改來源選項、目標選項及所選選擇。
這是否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