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采办规则
编辑规则时,您可以更改以下内容:
• 添加或移除分类节点
• 更改节点的采办状态值
• 更改应用规则的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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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的规则不会自动应用。要应用规则,您必须执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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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编辑采办规则:
1. 在
“采办规则”表格中,右键单击某个规则,然后单击
。将打开
“编辑采办规则”窗口。
2. 要添加想要指定采办状态的另一分类节点,可单击“新建采办状态分配”图标
。将打开
“新建采办状态分配”窗口。
3. 从下拉列表中选择采办状态值。
4. 执行下列操作之一,以指定在采办状况分配中是否考虑分类:
◦ 要考虑采购状况分配中的分类,请输入分类节点名称,或单击“查找”以搜索要应用规则的分类节点。单击“确定”返回“新建采购规则”窗口。分类节点显示在“新建采购规则”窗口的“分类”列下。
◦ 要忽略采购状况分配中的分类,请不要在“分类”字段中输入任何数据。单击“确定”返回“新建采购规则”窗口。对于此规则,“任何分类”会显示在该采购状况分配的“新建采购规则”窗口的“分类”列中。
规则已添加到
“采办状况分配”表格中。可通过选择行然后单击
将行从表中移除。
5. 右键单击某行并更改其优先级。可以通过右键单击某一行并选择“修改采办状态分配”来更改采办状态。
| 您可使用“优先级”列按优先级的升序或降序对规则进行排序。 |
6. 单击“确定”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