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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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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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项目上下文中创建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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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将添加至产品或存储库基线。使用“收集对象并设置选项”表格确定是将对象重新共享到项目还是执行 PDM 检出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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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PDM 中创建并检出到项目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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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会导致以下操作:
• 项目特定版本的最新小版本将被复制为原始对象的最新小版本。
• 可以使对象保持检出至项目的状态。否则,原始对象将在 PDM 中解锁,并且最新版本将重新共享到项目。
• 如果发送的是 CAD 文档,并且在 CAD 文档版本与部件版本之间存在构建规则,则将执行 EPM 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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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将避免使用或已放弃的对象及与两者相关的任何对象发送至 PDM。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管理 PDM 检出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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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将“文件夹内容”表视图设置为“即将检入 PDM 的候选对象”,则会显示文件夹中可以发送给 PDM 的所有对象。 |
列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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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如果在项目中创建对象然后发送至 PDM,则可能会分配一个新的对象编号。 • 如果 PDM 上下文的编号方案设为手动,则可以在此字段中输入编号。 • 如果 PDM 上下文的编号方案设为自动,则将自动生成对象编号。 • 如果在两个上下文中生成的编号相同,对象会保留在源项目中分配到的编号。 |
“名称” | 确认对象的名称。如果对象是在项目中创建的,您可以使用此字段重命名该对象。 |
“版本” | 被检入对象的版本和小版本。 |
“选定的操作” | 标识单击“确定”后要对此对象执行的操作。 通过选中对象旁边的复选框并在表格工具栏中单击图标来设置此操作。 |
PDM 位置 | 确认对象的 PDM 上下文。 如果项目中已经创建了对象,则此字段为空。可以在“设置对象属性”步骤中指定一个新的 PDM 位置。 |
收集规则 | 指定适用于各个对象的收集规则。例如,在启动操作之前所选择的对象将被视为“初始选定的”对象。 将光标悬停在收集规则上可查看包含其他对象关系的相关信息的消息。 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收集用于共享的对象表格。 |
操作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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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M 检入” | 发送给 PDM 和共享版本的对象将在项目中保持可见。 有关设置生成共享版本的专用访问控制权限的信息,请参阅设置对共享对象的访问控制。 |
“保持检出” | 对象将被发送给 PDM,然后会被再次检出到项目。 在将生成的检出对象发送至 PDM 前,其专用访问控制权限与对最新对象小版本设置的权限相匹配。这些权限具有源标志的“访问控制”。 |
收集依存于选定对象或与选定对象关联的对象。 | |
“移除选定对象” | 从表格中移除选定对象。 |
字段 | 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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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确认对象的名称。您始终可以编辑此字段。 | ||
“文件名” | 对象的文件名。您不能编辑此字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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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位置” | 指定对象的 PDM 位置。选择一个对象,然后单击“设置位置” 图标以选择存储库或产品文件夹。 | ||
“视图” | 确认视图。您还可以在将对象发送回 PDM 之前更改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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