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包括规则
创建选项和选择后,您可以创建包括规则,以便在源选择和目标选择之间建立关联。您可以从“选项汇聚”页面的树状视图或者位于“设计选择”或“销售选择”选项卡下的“选择”表格中创建规则。
要创建两个选择之间的包括规则:
1. 通过在“选项汇聚”页面的左侧窗格中展开选项来查找要作为源选择的选择。
2. 右键单击该源选择,然后单击“新建包括规则”。将打开“新建包括规则”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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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为从低级别选项集添加的已合并选择创建包括规则。如果要为这些选择创建规则,您需要将其从合并的选项集中移除。有关移除已合并选择的详细信息,请参阅 移除合并的选择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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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提供规则的说明。
4. 选择与源选择关联的目标选择。选择目标选择:
a. 单击相应选项的选项卡。
b. 从表格列表中选择一个选项。
c. 单击您想在窗口的右侧窗格中进行的选择。
d. 如有需要,选择下一选项并添加其他选择。
5. 单击“确定”。包括规则即被添加到“包括规则”表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