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联合生产对象
要创建联合生产对象,请执行下列步骤:
1. 在上游或下游结构窗格中,选择要包括在联合生产对象中的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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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需要从同一 BOM 结构中至少选择两个不同的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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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在“编辑”工具栏操作中,选择“新建联合生产”。
“新建联合生产”对话框随即打开。“主要”列表会显示选定部件。
3. 在“主要”列表中,指定应作为联合生产对象主要部件的部件。
列表中所示的其他部件将作为联合生产对象的次要部件。部件的各个修订版本只能是一个联合生产对象的主要部件。主要部件修订版本在另一个联合生产对象中可作为次要部件重新使用,但不作为主要部件使用。
4. 单击“确定”。
联合生产对象即创建完毕。BOM 变换器
“构成”选项卡中提供的
“联合生产”表格会显示您创建的联合生产对象的主要部件和次要部件。有关
“联合生产”表格的详细信息,请参阅
构成。
| 如果修订了主要部件,则系统会自动为修订的版本创建新的联合生产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