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换对象的操作
在表格中填充了对象后,即可使用以下操作优化应包括在操作中的对象。有关各种共享类型之间存在的区别的详细说明,请参阅三种类型的共享访问权限。有关共享对象的默认专用访问控制规则的信息,请参阅设置对共享对象的访问控制
操作
说明
“共享”
将对象共享至项目。项目成员对对象具有只读权限。
“PDM 检出”
将对象检出至项目。在项目中创建对象的项目特定版本。
PDM 检出对象在源上下文中锁定,但可以在项目中进行修改并稍后发送回各自的原始上下文。
“复制”
将文档复制为新对象 (与“另存为”操作类似)。
此操作仅适用于文档。
“保持检出”
对象将被发送给 PDM,然后会被再次检出到项目。
* 
仅当使用“发送至 PDM”操作时才会显示此选项。
“PDM 检入”
对象将被发送给 PDM,然后会被再次共享到项目。
* 
仅当使用“发送至 PDM”操作时才会显示此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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