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視及編輯可重新使用屬性
可重新使用屬性資訊頁可讓您檢視及編輯可重新使用屬性內容:可透過在導覽窗格樹狀結構中按一下可重新使用屬性,或從可重新使用屬性的滑鼠右鍵動作選單中選取
「檢視資訊」,來存取可重新使用屬性的資訊頁。
對可重新使用屬性所做的任何變更都會自動傳播至參考系統中可重新使用屬性之全域屬性的任何實例。並非可重新使用屬性的所有內容都可編輯。
下列內容會針對可重新使用屬性顯示:
• 「內部名稱」- 可重新使用屬性的內部名稱。只有字母數字字元、底線 ( _ ) 及句號 ( . ) 可在「內部名稱」中使用。「內部名稱」欄位長度不得超過 200 個字元。
• 「描述」- 可重新使用屬性的描述。
• 「顯示名稱」- 可重新使用屬性的顯示名稱。
• 「邏輯識別元」- 用於識別外部組態和內容檔中屬性的名稱。它通常與「內部名稱」相同,而且在系統中的所有屬性中必須是具唯一性。
• 「資料類型」- 可重新使用屬性的資料類型。此內容不可編輯。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支援的資料類型。
• 「量測數」- (僅限「具有單位的實數」資料類型) 無法編輯針對可重新使用屬性指定量測數。針對可重新使用類型定義的顯示單位會顯示在屬性內容下方的
「顯示單位」標籤中。您可以重新定義每個量測系統的顯示單位。在對應的
「重新定義」欄中輸入單位可針對每個量測系統設定預設
顯示單位。在
「重新定義」欄中輸入的量測單位即會顯示在指派給類型的屬性中。
欲編輯可重新使用屬性內容,請從可重新使用屬性資訊頁的
「動作」選單中,或從導覽窗格中可重新使用屬性的滑鼠右鍵動作選單中選取
「編輯」。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檢視和編輯模式。
| 欲編輯可重新使用屬性,必須將組織管理員新增至「屬性管理員」群組。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類型及屬性管理權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