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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工作
繼續工作
您可以從
清除管理
中的
「清除工作」
頁繼續待處理工作。
失敗的工作必須從「事件管理」公用程式的任務事件控制台中重新啟動。
欲繼續工作:
1.
在工作的列上按一下滑鼠右鍵,然後選取
「繼續工作」
。此時會開啟
「繼續工作」
視窗。
2.
如果您選取以文字預覽工作的選項,請按一下出現的
「受影響物件清單」
連結。如果您選取以 HTML 預覽工作的選項,
「收集的物件」
視窗即會開啟。
3.
審核預覽資訊。
4.
按一下
「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