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重新存储
您可以创建重新存储排程,从而控制对电子仓库的内容进行重新存储的时间。有关重新存储的背景信息,请参阅
关于重新存储。重新存储由文件同步进程管理。有关文件同步的详细信息,请参阅
关于外部文件电子仓库。
重新存储通过
“外部存储安排”窗口安排。要访问该窗口,请选择位于
“产品”、
“存储库” 和
“站点”的 > > 。
要安排重新存储:
1. 在
“外部存储安排”窗口中,单击
创建新排程,或选择现有排程并单击
修改排程。
2. 从“主电子仓库”列表中选择将进行重新存储的电子仓库。
3. 选择开始时间:
◦ “即时”- 将立即开始重新存储。
◦ “按照排程”- 将在指定的日期和时间开始重新存储。
4. 选择频率:
◦ “只一次”- 只发生一次重新存储。
◦ “定期”- 将按指定的时间间隔定期进行重新存储。默认间隔为每天 (即每 24 小时)。
| 建议将重新存储操作设置为从指定的日期和时间开始定期执行。使用“按照排程”和“定期”选项即可实现此操作。 |
5. 单击“确定”。
用户可以对一个电子仓库创建多个重新存储周期。有些情况下这可能是必需的,例如,当包含文件电子仓库安装的已安装驱动器在重新存储进程中暂时不可用时。这种情况下,可以使用“即时”和“只一次”选项执行重新存储。
| 修改现有重新存储排程的频率时,更改将在下一次执行重新存储操作后生效。下一次运行将根据先前的排程进行。 例如,如果存在一个每 7 天 (在星期六) 发生一次的重新存储排程,而您在星期一将频率从 7 天更改为 1 天,则下一次安排的重新存储仍在星期六进行并且在此之后每天都执行重新存储。 如果无法接受等到下次运行时再更新排程,则可执行下列操作之一: • 删除现有排程,然后用新频率创建一个新排程。(这是首选方案。) • 使用频率“只一次”在更改生效前的时间段内创建一个或多个排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