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
各协议必须具有
“开始日期”以及
“结束日期”,前者可以是任何日期和时间,后者则可以是晚于前者的任何日期和时间。开始日期确定协议变成活动状态的日期。例如,如果设置的原始开始日期是 6 月 1 日,但当前日期是 6 月 5 日,则只要满足所有
活动协议的条件,协议便可以立即变为活动状态。结束日期确定协议的到期时间。由于
“结束日期”可以是
“开始日期”之后的任何日期或时间,因此协议的活动期可以仅持续数小时或长达几年,这取决于您的设置。可随时更改
“开始日期”和
“结束日期”。例如,如果协议创建的开始日期是 6 月 1 日,结束日期是 7 月 31 日,但是在协议开始前延迟了实际开始日期,则可以将
“开始日期”属性更改为实际开始日期。同样,如果将“开始日期”移至比当前“开始日期”提前的当前日期,则可以修改协议以反映该变化。如果在协议处于活动状况时更改了
“开始日期”或
“结束日期”属性,则协议将自动更新协议状况以反映该变化。
修改“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属性时,对于版本最新且在相应生命周期状态中处于活动状态的协议,应注意以下请况:
• 如果未到达开始日期且开始日期更新为当前时间或当前时间之前的时间,则协议将从“待处理”状态转为“活动”状况。
• 如果未到达开始日期且开始日期更新为当前时间之后的另一时间,则该协议将保持其“待处理”状况,直到到达新的开始日期。
• 如果已到达开始日期且开始日期更新为当前时间之后的时间,则协议将从“活动”状态转为“待处理”状况。
• 如果已到达开始日期且结束日期更新为当前时间或当前时间之前的时间,则协议将从“活动”状态转为“已过期”状况。
• 如果已到达开始日期且结束日期更新为当前时间之后的时间,则协议将保持其“活动”状况,直到到达新的结束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