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使用現有已翻譯文件
「重新使用現有翻譯」動作可讓您將動態文件的最新版序化來源連結至目前版本修訂的最新已翻譯動態文件。對不會使翻譯無效的來源文件進行變更時,這非常有用。例如,修改不會被翻譯的屬性值。
請遵循下列步驟來重新使用現有已翻譯動態文件:
1. 選取產品並導覽至「發佈結構」或「資訊結構」,或選取「資料夾」頁上的動態文件。
2. 按一下「翻譯內容」表中目前版本修訂的版序化來源文件。
3. 按一下 > 。
「重新使用現有翻譯」對話方塊會顯示「翻譯表」,其中包含以下欄:
◦ 「目標語言」- 列出最新已翻譯文件的目標語言。
◦ 「翻譯」- 列出文件的名稱、目標語言以及最新已翻譯文件的翻譯版本。
4. 選取核取方塊可將來源文件連結至翻譯。可以將來源文件連結至一個或所有可用翻譯。
5. 選擇完畢後,請按一下「確定」。
您可以檢視「翻譯內容」表中版序化來源文件的最新已翻譯文件。
例如,來源版本為 A.1、翻譯版本為 A.2 的動態來源文件提供阿拉伯文和保加利亞文兩種語言版本。來源文件從來源版本 A.1 版序化至 A.2,其中包含不需要新翻譯的變更。在此情況下,「翻譯表」會顯示來源文件 A.1 的最新翻譯。您可以使用「重新使用現有翻譯」動作來將來源版本 A.2 連結至一或兩個已翻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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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尚未連結至最新已翻譯文件的版序化來源文件的可用性填入「翻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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