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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屬性組合管理
可使用下列其中一種方法刪除屬性組合管理:
從導覽窗格中屬性組合管理的滑鼠右鍵動作選單中選取「刪除」
從屬性組合管理資訊頁的「動作」選單中選取「刪除」
刪除屬性組合管理時,該組合管理 (可重新使用屬性與任何子組合管理) 的內容會移至已刪除組合管理的父組合管理。如果屬性組合管理沒有父屬性組合管理 (亦即,屬性組合管理直接位於「根」組合管理下) 且擁有內容,則無法刪除該屬性組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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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性組合管理及其同等項目的內部名稱必須具唯一性。如果刪除屬性組合管理導致內部名稱衝突,會顯示錯誤訊息且不會完成刪除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