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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和编辑可重用属性
可重用属性信息页面用于查看和编辑可重用属性特性。通过单击导航窗格树型结构中的可重用属性,或从可重用属性的右键单击操作菜单中选择“查看信息” 来访问可重用属性的信息页面。
对可重用属性进行的任何更改都将自动传播到参考系统中可重用属性的所有全局属性实例中。并非所有可重用属性特性都可以进行编辑。
可重用属性将显示以下特性:
“内部名称”- 可重用属性的内部名称。只有字母数字字符、下划线 ( _ ) 和句点 ( . ) 允许用于“内部名称”“内部名称”字段的长度不可以超过 200 个字符。
“说明”- 可重用属性的说明。
“显示名称”- 可重用属性的显示名称。
“逻辑标识符”- 在外部配置和属性文件中标识该属性的名称。它通常与“内部名称”相同,且应在系统内的所有属性中具有唯一性。
“数据类型”- 可重用属性的数据类型。该属性无法编辑。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支持的数据类型
“测量数量”- (仅限“带单位的实数”数据类型) 不能编辑为可重用属性指定的测量数量。为可重用类型定义的显示单位将显示在属性特性下的“显示单位”选项卡中。可覆盖每个测量系统的显示单位。在相应的“覆盖”列输入单位以设置每个测量系统的默认显示单位。在“覆盖”列中输入的测量单位将显示在分配给类型的属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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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单位必须与关联测量数量的单位兼容
若要编辑可重用属性特性,请从可重用属性信息页面的“操作”菜单或从导航窗格中可重用属性的右键单击操作菜单,选择“编辑”。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查看模式和编辑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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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编辑可重用属性,必须将组织管理员添加到“属性管理员”组中。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类型和属性管理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