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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選項篩選器的篩選條件
欲指定篩選條件並將其套用至產品結構:
1. 轉至您要篩選的結構頂層零件之「結構」頁面。
2. 按一下工具列上的「編輯篩選器」
3. 「編輯篩選器」視窗中,按一下「選項篩選器」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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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派的選項集」會列於篩選器標籤下方的視窗最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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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預設,「選項篩選器」視窗中的群組、選項與選擇會依照選項經理所定義的順序顯示。
您可以使用不同的排序選項與選擇,也可以使用「依預設順序排序」表欄動作,恢復為選項經理設定的預設顯示順序。此動作僅適用於選項集之表的最後一個使用者定義排序欄。如需有關此動作的詳細資訊,請參閱管理選項集
4. 在您開始選取選擇項之前,您可以使用位於視窗右上角的以下動作。
選取「禁用規則檢查」以禁用規則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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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於使用「選項篩選器」標籤時 (在「配置」流程的「設定篩選器」步驟期間) 選取「禁用規則檢查」,系統會跳過對於選擇規則、選擇日期生失效與「最小必須值」和「最大允許值」子零件的檢查。這可以讓您建立違反選擇規則與有關子零件數條件約束的變體零件。當您取消選取「禁用規則檢查」之後,會取消選取目前選取的選擇。
按一下 以取代指派之選項集的目前版本。
按一下可開啟選項集「結構」標籤之下「條件規則」標籤的 ,藉此檢視此指派的選項集。
按一下行事曆圖示 以設定選擇的生失效日期 (如果已支援選項集的生失效日期)。設定生失效之後,會禁用特定日期的未生效選擇。
透過按一下 設定組態規格。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指定選項篩選器的組態規格
5. 選取「設計選項」標籤。
6. 「設計選項」標籤會列出選項集中包括的選項。之前選取的選擇會列在「選擇」欄中。選取適當選擇來指定篩選條件︰
a. 按一下選項,為此選項定義的所有選擇都會顯示在視窗的右側窗格中。
b. 在右側窗格中,按一下您要包括在篩選條件中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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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使用「在表格中搜尋」功能來尋找特定選項或選擇。如需有關此功能的詳細資訊,請參閱在表格內搜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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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從表格頂部的下拉清單中選取「已選取選擇的選項」「未選取選擇的選項」,來篩選表格。或者,您也可以檢視所有可用選項。
7. 結束後,按一下「確定」。當關閉「編輯篩選器」視窗時,篩選條件會套用到產品結構,並會重新整理頁面。
規則會影響哪些選擇可供選取,以及哪些選擇會自動選取。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規則對選擇選取項的影響
為選項定義選擇選取項
針對「允許假選擇」屬性設定為「是」的選項,您可在將選項篩選器套用至可供配置結構時,選取單一選擇以進行篩選器評估。您可針對選項篩選器將此選擇定義為 truefalse
「選項篩選器」標籤中,當選取「允許假選擇」屬性設定為「是」的選項時,可選取該選項的單一選擇作為 truefalse。欲將選擇選取為已包括或 true,請按一下選項按鈕。欲將選擇選取為 false,請按一下選擇面板中的「設定為「假」」 圖示。將選擇設定為 false 之後,選擇在顯示時會同時顯示一個 false 選擇圖示,而且會禁用。因此,之後在篩選器評估期間,選擇會套用為 false 選擇選取項。如果在指派的運算式中將選擇定義為 false,並在篩選器中將其定義 false 選擇,篩選器會將該選擇評估為 true。欲反轉 false 選擇選取項,請按一下選擇面板中的「清除「假」」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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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清除「禁用規則檢查」核取方塊,則「選項篩選器」標籤中的已包括與 false 選擇選取項都會清除。
重新定義選項集版本
指派的選項集是受版本控制的物件;因此,當指派選項集時,它便是所指派選項的特定版本。如果您要在定義篩選條件時嘗試不同版本的指派選項集,可以選取其他版本以暫時取代目前指派的選項集。此重新定義並不會影響選項集的其他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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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經理、選項經理和產品成員都可使用重新定義功能。
欲重新定義選項集版本,請按一下 並在「重新定義選項集版本修訂」視窗中選取其他版本。欲移除重新定義,請按一下「復原選項集重新定義」 圖示。這將會恢復指派的選項集版本。
針對選項篩選器使用文字輸入來檢視及選取選擇
「選項篩選器」標籤中,您可以按一下「顯示所選選擇」 圖示來檢視在目前選項篩選器中所選取選擇的摘要。如此會將選項表的顯示切換為「所選選擇」表。此表格也包括用來以 圖示指示 false 選擇的欄。如需有關 false 選擇的詳細資訊,請參閱上述的「為選項定義選擇選取項」一節。在「顯示所選選擇」檢視中,面板會變為在右側提供,其預設為摺疊。欲對選擇執行任何管理動作,您必須先展開此面板。
當檢視「所選選擇」表時,選擇面板中的文字輸入欄位會變為可用,可用來選取選擇以及將選擇新增至選項篩選器定義。在此欄位中,您可手動輸入選擇選取項,也可從外部應用程式 (如 Microsoft Excel) 複製選擇的逗號分隔清單。您可以使用自動建議搜尋,透過輸入選擇編號、選擇名稱或選項名稱來選取選擇。您可根據「選擇顯示格式」偏好設定,在文字輸入區域使用名稱或編號輸入選擇。在此偏好設定中,您可將「規則和運算式格式」欄位的值設定為「名稱」「編號」。如果選擇名稱或編號包括空格或特殊字元,則必須用雙引號括住選擇項目。
當您在文字輸入區域輸入或複製選擇後,按一下「新增」來處理選擇項目,並將選擇新增至「所選選擇」表。false 選擇由雙引號外的否定字元指示。您可在 wt.properties 檔案的的 ato.negation.operator 內容中指定否定字元。此內容的預設值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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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將選擇設定為 false,且針對此選項將「允許假選擇」屬性設定為「否」,系統會顯示錯誤。如需有關此屬性的詳細資訊,請參閱建立文字與數字選項
欲從「所選選擇」表中移除一個選擇 (或多個選擇),請在選擇上按一下滑鼠右鍵,然後選取「移除」。表格工具列中也提供此動作:不過,您無法使用此動作來移除由規則包括的選擇。
欲將所選選擇從已包括 (或 true) 設定為 false,請在選擇上按一下滑鼠右鍵,然後選取「設定為「假」」。表格工具列中也提供此動作:
欲將所選 false 選擇設定為已包括 (或 true),請在選擇上按一下滑鼠右鍵,然後選取「設定為「已包括」」。表格工具列中也提供此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