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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可重用属性和属性组织器
可通过以下方法在属性组织器之间移动可重用属性:
在导航窗格中使用拖放。
在导航窗格右键单击操作菜单或信息页面的“操作”菜单中使用“剪切”“粘贴”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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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将可重用属性移动到“根”组织器中。“根”组织器只能作为其他属性组织器的直接父项。
属性组织器可通过以下方法移动到另一个属性组织器 (包括“根”组织器):
在导航窗格中使用拖放。
在导航窗格右键单击操作菜单或信息页面的“操作”菜单中使用“剪切”“粘贴” 操作。
移动属性组织器时,它所包含的所有可重用属性和属性组织器都将随之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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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性组织器及其同级组织器的内部名称必须唯一。如果移动属性组织器会导致内部名称冲突,系统将显示一条错误消息且无法完成移动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