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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类型的共享访问权限
一个对象可被授予三种类型的共享权限。每个共享类型都提供了访问项目团队成员的不同级别。
向项目中添加对象时,由您确定共享类型。
向项目中添加 PDM 对象时,每个对象的共享类型将显示在“收集对象并设置选项”表格的“选定的操作”列中。使用表格工具栏中提供的操作更改共享类型。
如果要在两个项目之间共享对象,请使用“粘贴类型”窗口中的可用选项来确定共享类型。
上下文
可用的共享类型
“存储库” > “项目”
“产品” > “项目”
已共享
PDM 检出
复制的文档
“项目” > “项目”
“项目群” > “项目”
已共享
复制的文档
有关如何共享对象的说明,请参阅交换对象的操作
有关每个共享类型所必需的访问权限汇总,请参阅权限和有效对象类型
复制的文档
在上下文之间共享文档时,您可以选择将文档作为新对象进行复制。新文档对象保留其原始内容和属性。此操作与“另存为”操作类似。
可以在项目中更改新文档 (与原始文档无关),并在以后将新文档作为新对象发送回 PDM。
共享的对象
共享对象在项目文件夹中可用,而且团队成员被授予对该对象的只读访问权限。共享对象只能进行下载;在项目上下文中它们不能被检出到工作区或进行修改。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管理共享对象
PDM 检出对象
您可以将一个 PDM 对象同时检出到多个项目中。如果将一个对象检出到多个项目,则只有一个项目可以对该对象使用“发送至 PDM”操作。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管理 PDM 检出对象将对象发送至 PDM
如果将对象从 PDM 检出到项目,则会创建对象的项目特定版本。项目团队成员可以编辑对象,稍后将其发送回 PDM。该对象在 PDM 中保持锁定状态,直到项目工作完成。
有关使用多个设计情景的详细使用案例示例,请参阅PDM 检出的使用情况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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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复制”操作可将 PDM 检出对象从一个项目共享至其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