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已删除项目
您可以使用 si migrate 命令与 --restoreFromBackup 选项恢复已删除项目。
要恢复已删除项目,请按以下格式指定命令:
si migrate --restoreFromBackup=projectNames
其中,projectNames 指定要从数据库的备份表中恢复的项目的名称。
审阅迁移日志以确保没有发生错误,然后手动发布恢复的项目 (或成员)。有关 simigrate 的详细信息,请参阅数据库存储库迁移器指南。
重要考虑事项
• 如果未指定项目名称,则会恢复数据库中的所有项目。如果指定了项目名称,则仅恢复指定的项目。
• 目前还没有机制可以浏览备份表,以确定哪些项目可以恢复,因此建议您参考备份过程中生成的日志或联系 PTC 技术支持 寻求帮助。
• 在开始迁移之前,恢复操作会将备份表迁移至最新版本的架构中。
• 在恢复期间,如果存储库中出现与要从备份表中恢复的项目同名的项目 (或存档),则会跳过该项目 (或存档) (以及任何子项目或成员等子项)。
• 恢复已删除的对象不会重新建立这些对象和未删除对象之间的链接。
• 恢复已删除的对象时,si migrate 不会恢复与保留对象相对应的子项目或存档。保留对象如果位于已删除项目的目录树中,则仅对应转储对象。如果缺少存档或项目,则迁移器会在目录树中创建一个存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