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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和編輯模式
「類型及屬性管理」公用程式的預設模式是檢視模式;資訊為唯讀狀態,以防不慎遭到變更。
欲變更任何現有資訊,您必須處於編輯模式中:
從類型資訊頁的「動作」功能表選取「編輯」
從視窗工具列選取「編輯」圖示
建立新子類型、列舉或列舉組合管理之後,公用程式即自動進入編輯模式。
進入編輯模式後,「完成」「儲存」「取消」按鈕會顯示在視窗下方。
按一下「完成」,儲存所做變更並返回檢視模式。
按一下「儲存」儲存所做的變更,但仍保持在編輯模式下。
按一下「取消」以返回檢視模式,而不儲存變更。
在編輯模式進行任何變更之後,「取消」按鈕旁即會顯示「未儲存」訊息,指出您所做的變更尚未儲存。若您試圖在未儲存的情況下離開目前的畫面,則系統會顯示一則警告訊息,提醒您「繼續而不儲存」「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