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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項目
欲從值清單刪除項目,請遵循下列步驟:
1. 從列舉資訊頁的「動作」功能表中選取「編輯」,以進入編輯模式。
2. 「可用於選取」「已從選取項清單中移除」表選取項目,然後按一下「刪除」圖示
3. 按一下「完成」,將變更儲存至列舉,並返回檢視模式。按一下「儲存」,將所做的變更儲存至列舉,但仍保持在編輯模式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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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項目已在系統內使用,切勿將其刪除。不過,從列舉的可選值中移除項目,請將該項目從「可用於選取」表中移至「已從選取項清單中移除」表。
如果從父列舉中刪除項目,則也會自動從所有子列舉中刪除該項目。也會從使用列舉或子列舉的任何列舉值清單條件約束中刪除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