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選項篩選器的篩選條件
欲指定篩選條件並將其套用至產品結構:
1. 轉至您要篩選的結構頂層零件之「結構」頁面。
2. 按一下工具列上的「編輯篩選器」。
3. 在「編輯篩選器」視窗中,按一下「選項篩選器」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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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派的選項集」會列於篩選器標籤下方的視窗最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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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在您開始選取選擇項之前,您可以使用位於視窗右上角的以下動作。
◦ 按一下
以取代指派之選項集的目前版本
◦ 按一下
以檢視「指派的選項集」
◦ 選取「禁用規則檢查」以禁用規則檢查
| 如果您於使用「選項篩選器」標籤時 (在「配置」流程的「設定篩選器」步驟期間) 選取「禁用規則檢查」,系統會跳過對於選擇規則、選擇日期生失效與「最小必須值」和「最大允許值」子零件的檢查。這可以讓您建立違反選擇規則與有關子零件數條件約束的變體零件。當您取消選取「禁用規則檢查」之後,會取消選取目前選取的選擇。 |
◦ 按一下行事曆圖示
以設定選擇的生失效日期 (如果已支援選項集的生失效日期)。設定生失效之後,會禁用特定日期的未生效選擇。
5. 選取「設計選項」標籤。
6. 「設計選項」標籤會列出選項集中包括的選項。之前選取的選擇會列在「選擇」欄中。選取適當選擇來指定篩選條件︰
a. 按一下選項,為此選項定義的所有選擇都會顯示在視窗的右側窗格中。
b. 在右側窗格中,按一下您要包括在篩選條件中的選擇。
| 您可以從表格頂部的下拉清單中選取「已選取選擇的選項」與「未選取選擇的選項」,來篩選表格。或者,您也可以檢視所有可用選項。 |
7. 結束後,按一下「確定」。當關閉「編輯篩選器」視窗時,篩選條件會套用到產品結構,並會重新整理頁面。
規則會影響哪些選擇可供選取,以及哪些選擇會自動選取。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規則對選擇選取項的影響。
重新定義選項集版本
指派的選項集是受版本控制的物件;因此,當指派選項集時,它便是所指派選項的特定版本。如果您要在定義篩選條件時嘗試不同版本的指派選項集,可以選取其他版本以暫時取代目前指派的選項集。此重新定義並不會影響選項集的其他使用者。
| 產品經理、選項經理和產品成員都可使用重新定義功能。 |
欲取代選項集版本,請按一下
並在
「選取選項集版本」視窗中選取其他版本。欲移除取代,請按一下「反轉」圖示
。這將會恢復指派的選項集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