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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步處理共用物件
當物件從 PDM 共用至專案時,使用者可以繼續從 PDM 環境修改它。不過,如果物件是零件、CAD 文件、動態文件、註記或需求管理物件,則專案不會反映 PDM 更新。在此情況下,除非您更新共用物件,否則您在將物件新增至專案時所選取的版本會保持為專案成員唯一可見的版本。
如果顯示不同步指示器 ,則表示共用物件已過期。欲更新物件,您必須對其進行同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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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同步處理狀況指示器 會顯示在「專案狀況」中的已過期物件旁邊。
欲在「資料夾內容」表中包括這些指示器,您必須在建立或編輯專案時選取「識別不同步的共用物件」選項。
有兩個更新 (或同步處理) 共用物件的基本方式:
已排程的同步處理
不同步的共用物件會自動根據排程更新。管理員可以自訂排程,且自動同步處理可以每天發生一或多次。
更新共用物件的規則適用於已排程的同步處理。啟用已排程的同步處理不會影響手動同步處理動作的可用性。
手動同步處理
使用「更新專案」「更新」「更新所選共用」動作來執行手動同步處理。
「更新專案」
一次同步處理所有共用專案。只有未同步處理的物件會包括在動作中。
「更新所選共用」
一次同步處理一或多個物件。如果您需要更新不被視為未與共用篩選器同步的物件,請使用此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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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動作只有在針對專案啟用「識別不同步的共用物件」偏好設定時可用。欲核對是否已設定此項,請檢視專案「詳細資訊」頁。
更新
同步處理個別物件。如果您需要更新不被視為未與共用篩選器同步的物件,請使用此動作。
更新共用物件的規則
同步例外 物件不適用於「更新專案」動作或自動同步處理。
共用篩選器可決定何時會將物件視為未同步處理。只有未同步處理的物件 會更新。更新物件時,共用篩選器條件用於決定要共用哪個更新的版本。
如果共用篩選器不包含「最新」組態規格,則物件可能會在 PDM 中進行修改,但不顯示為未同步處理。在此情況下,您必須使用「更新所選共用」共用動作來編輯篩選器條件並共用最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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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預設,所有專案都會使用「最新」組態規格作為共用篩選器。這是尋找物件最新可用版本的基本篩選器。
若要核對共用篩選器條件,請導覽至專案的「詳細資訊」,然後勾選「共用篩選器」欄位。如果篩選器名稱沒有出現,則會使用預設篩選器。如果列出某個篩選器,您可以按一下篩選器名稱來開啟一個其中包含篩選器相關詳細資訊的新視窗。
欲共用新相依物件或相關物件作為同步處理操作的一部份,使用者必須擁有物件的「讀取」、「下載」與「變更權限」權限。
當使用包括「最新」組態規格的共用篩選器 (這是預設篩選器) 時,下列規則適用:
文件
當版序化來源文件時,會自動更新共用文件。
共用文件不會顯示未同步處理狀況指示器 ,即使在版本修訂時亦是如此。
您無法將共用文件更新為最新版本修訂。您必須以不同的動作共用最新版本修訂。
新增至專案基準線的零件、EPM 文件 (CAD 與動態文件) 及共用物件
在版序化目前版本的來源物件時,會顯示未同步處理狀況指示器
在版本修訂來源物件時,不會顯示未同步處理狀況指示器
當版本修訂來源物件且您更新專案時,只會共用最新版本修訂。您無法更新到非最新版本內的特定版序。例如,如果 B.1 存在,則您無法從 A.3 更新到 A.4。
如需新增至專案基準線的共用物件完整清單,請參閱 PDM 到專案共用。如需有關使用唯一共用篩選器的詳細資訊,請參閱 共用篩選器
影響共用物件同步處理的偏好設定
下列偏好設定會影響手動與自動同步處理操作。它們位於「偏好設定管理」公用程式中的「整合操作」類別下:
名稱
「共用資料夾」
Default
根層級專案資料夾
可見度
專案、組織、網站
描述
此偏好設定可設定作為同步處理操作一部份共用之任何新相依物件的預設位置。
如果將此偏好設定設為專案中不存在的資料夾,則會改用預設位置 (根層級資料夾)。
資料夾名稱區分大小寫。
執行手動同步處理操作時,可以變更此位置。
名稱
「更新專案收集器」
可見度
使用者、專案、組織、網站
描述
執行手動同步處理時,會開啟一個視窗,其中會列出所有適用或選取的物件。此清單可能會包含目前沒有共用的物件。在此情況下,那些物件會相依於更新版的未同步處理共用,或與其產生關聯。
此偏好設定決定相依物件與相關物件預設是否包括在同步處理操作中。如果執行手動同步處理操作,您可以選擇要新增還是移除這些物件。
您必須擁有適當權限才能將新相依物件或關聯物件作為同步處理操作的一部份共用:
讀取
DOWNLOAD
變更權限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為動作配置初始物件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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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偏好設定不會影響已排程的同步處理操作。已排程的的同步處理會自動包括同步處理使用者有權存取的任何新相依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