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納入規則
在建立選項和選擇項之後,您可以建立納入規則,以將來源選擇項與目標選擇項相關聯。您可以從「選項集區」頁的樹狀檢視,或從「設計選擇」「業務選擇」標籤下方的「選擇」表來建立規則。
欲在選擇項之間建立納入規則:
1. 「選項集區」頁的左窗格中展開選項,找出要成為來源選擇項的選擇項。
2. 在來源選擇項上按右鍵,然後按一下「新建包括規則」「新建包括規則」視窗隨即開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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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無法在從較低層級選項集新增的合併選擇上建立包括規則。如果想要將規則指派給這些選擇,則需要將其從已合併的選項集中移除。如需移除合併選擇的詳細資訊,請參閱移除合併選擇與規則
3. 提供該規則的描述。
4. 選取要與來源選擇相關聯的目標選擇。欲選取目標選擇:
a. 按一下適當的選項標籤。
b. 從表格清單中選取選項。
c. 在視窗的右側窗格中按一下您要選取的選擇。
d. 如有需要,請選取下一個選項來新增其他選擇。
5. 按一下「確定」。納入規則已新增至「包括規則」表。
這是否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