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待处理有效性
要设置待处理有效性,请考虑以下操作:
显示空白 (未分配的) 待处理有效性
创建新的待处理有效性
移除待处理有效性
其他编辑操作,如“复制”、“设置属性”和“设置有效性上下文”。
显示空白 (未分配的) 待处理有效性
如果产生的对象没有预先存在的待处理有效性,则会显示一个空白 (未分配的) 待处理有效性。在这种情况下,“默认待处理有效性”首选项设置为 None。当首选项设置为 Date 时,将显示空白待处理日期有效性。
创建新的待处理有效性
“创建有效性” 操作可用于为选定的产生的对象新建待处理有效性。任何重复产生的对象均被视为单个种子对象。但是,“添加有效性”页面需要选择有效性类型及其支持属性的规范。系统会为每个选定的 (种子) 产生的对象新建待处理有效性行。“创建有效性” 操作支持在不选择任何对象的情况下启动。在这种情况下,将继续为设置有效性会话中显示的所有种子生成对象创建新的待处理有效性。
移除待处理有效性
“移除选定对象”操作 可移除实际和空白 (未分配的) 待处理有效性行。此外,单击“完成”时,空白 (未分配的) 待处理有效性行会自动删除。
其他编辑操作
“复制并添加有效性”“设置有效性属性”“设置有效性上下文”等其他编辑操作不支持空白 (未分配的) 有效性类型行。如果要执行此操作,可清除空白“有效性类型”行,然后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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