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变更通告
您可通过以下方法创建变更通告:
在可变更对象 (如部件和文档) 的信息页面上,从操作菜单中选择“新建” > “新建变更通告”
在变更请求的信息页面上,从操作菜单中选择“新建” > “新建变更通告”
“文件夹内容”表 (位于“产品”“存储库”) 的工具栏或行操作菜单中选择“新建” > “新建变更通告”
“文件夹内容”表 (位于“项目”) 中变更对象的行操作菜单中选择“新建” > “新建变更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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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在创建向导中所做的选择,在“产品”“存储库” 中创建变更通告,尽管它是通过“项目”上下文中的变更对象创建的。
“变更通告”表的工具栏中选择“新建变更通告”
在部件信息页面的已配置“变型基线”表格的工具栏上,单击“新建变更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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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未创建“影响”关联规则,则将禁用操作。
在矩阵编辑器的可配置模块窗格中显示的快捷菜单上,单击“新建变更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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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的管理员已将变更进程配置为允许在没有对批准的变更请求授权的情况下创建变更通告,那么,您就可以直接从要变更对象的操作列表中选择“新建变更通告”,而不必先创建变更请求。
如果站点启用了安全标签,则可以看到“设置安全标签”步骤。有关设置安全标签的详细信息,请参阅在创建对象时设置安全标签
在上下文未知的情况下,执行以下步骤之前,可能需要执行“设置上下文”步骤:
1. “设置属性”- 标识用于确定身份和控制行为的变更通告属性。一个由首选项控制的复选框能够传播来自变更请求的信息。
如果存在有效的变更通告模板,则可以从变更通告模板创建新的变更通告。从“模板”下拉菜单中选择要使用的变更通告模板。变更通告模板属性、变更通告模板附件和变更任务模板会传播到新的变更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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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系统配置不同,用户可从变更通告模板或关联的变更请求获取默认附件。
2. “定义实施计划”- 标识满足变更通告要求所需的任务。首次启动“新建变更通告”窗口时,将创建一个默认的变更任务。
3. “设置附件”- 管理关联的文件附件。可以添加、更新、删除或查看变更通告上下文中的文件。
4. “选择关联”- 标识关联的进程和参考对象。进程和参考对象均支持本地和外部变更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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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步骤不必按照其列出顺序来完成。您可以浏览到为其启用了链接的任何步骤。
将显示一条消息,询问您是要“立即提交”,还是“稍后提交”。如果您有可能在将变更通告提交到工作流进程之前对其进行修改,最好考虑稍后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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