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選項和選擇項的全域規則
欲於配置產品結構時協助使用者選取有效選擇,「選項經理」可以定義規則來規定可允許哪些選擇的組合用於對產品結構中的零件與零 件使用關係進行指派。這些規則也會管理針對使用「選項篩選器」篩選產品結構的選擇選取。
規則可在選項集區與選項集內定義。在選項集區中建立的規則也稱為全域規則。在選項集內建立的規則稱為本機規則
您可以建立下列規則以建立選項選擇之間的關係:
啟用規則 - 指定當選取來源選擇之後,哪些選擇會變為可供選取。例如,如下圖所示,選取選擇 1 (選項 1) 可使選擇 7 (選項 3)、選擇 8 (選項 3) 與選擇 13 (選項 5) 可供選取。同時,選擇 9 與選擇 12 會變為禁用。
納入規則 - 識別在選取來源選擇之後自動選取的目標選擇。例如,如下圖所示,在選取選項 1 的來源選擇項 1 時,系統會自動選取目標選擇項 – 選項 3 的選擇項 7 以及選項 5 的選擇項 13。
排除規則 – 指定無效的選擇項組合。例如,如下圖所示,在選取選項 1 的選擇項 1 時,系統將不允許選取選項 3 的選擇項 9,以此類推。
條件規則 – 使用 IF 和 THEN 陳述式,根據使用者在選項篩選器中指定的選擇選取項,指定應該包括、啟用或禁用某些選項選擇的時機。
這是否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