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生產物件
在製造工廠中,可以使用相同的材料來生產建構產品所需的不同元件。
在單一生產流程生產的零件可以放在一起作為共同生產物件。可將其中一個零件視為主要零件,將其他零件視為附屬零件。主要零件與附屬零件的子零件稱為共同生產使用關係。如需有關建立共同生產物件的資訊,請參閱建立共同生產物件
如需有關共同生產物件結構的資訊,請參閱共同生產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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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級至 Windchill 12.1.0.0 或較新發行版本時,系統會提供一個內容來協助移轉現有共同生產物件。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移轉共同生產物件
重點
共同生產物件無法作為獨立物件存在,因為它無法重新使用。您需要在主要零件的前後關聯中建立該物件。
您只能將一個工廠指派至共同生產物件。工廠的檢視應與共同生產物件的檢視相同。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將工廠指派至共同生產物件
這是否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