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用户启动的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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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 “操作”菜单中没有 “复制”,表明您的用户帐户不是复制管理员组的成员。请联系管理员来获得帮助。如果您是管理员,则请参阅 将成员添加到复制管理员组来了解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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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执行用户启动的复制:
2. 选择要复制的依存对象所属的 CAD 对象的复选框。(在此步骤的后面部分,您将确定要复制哪些 CAD 依存对象。)
3. 在“文件服务器站点”字段中选择要复制的站点,然后单击“添加”。
4. 也可以选择“所有依存对象”或“必需的依存对象”来确定 CAD 文档的相关性设置。此操作仅适用于选定的 CAD 文档对象。
对于每个目标 CAD 文档,依存对象使用“原存储”配置规范 (如果存在)。如果不存在,则使用最新的配置规范。
5. 单击“确定”。
单击
“确定”后,系统将开始复制作业。作业的结果 (成功、失败、错误等) 将显示在
“事件控制台”窗口中。所复制的对象将被复制到用作站点默认目标的电子仓库中。系统会自动创建用来复制该对象的后续小版本的
预读缓存规则和排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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