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
各协议必须具有
“开始日期”以及
“结束日期”,前者可以是任何日期和时间,后者则可以是晚于前者的任何日期和时间。开始日期确定协议变成活动状态的日期。例如,如果设置的原始开始日期是 6 月 1 日,但当前日期是 6 月 5 日,则只要满足所有
活动协议的条件,协议便可以立即变为活动状态。结束日期确定协议的到期时间。由于
“结束日期”可以是
“开始日期”之后的任何日期或时间,因此协议的活动期可以仅持续数小时或长达几年,这取决于您的设置。可随时更改
“开始日期”和
“结束日期”。例如,如果协议创建的开始日期是 6 月 1 日,结束日期是 7 月 31 日,但是在协议开始前延迟了实际开始日期,则可以将
“开始日期”属性更改为实际开始日期。同样,如果将“开始日期”移至比当前“开始日期”提前的当前日期,则可以修改协议以反映该变化。如果在协议处于活动状况时更改了
“开始日期”或
“结束日期”属性,则协议将自动更新协议状况以反映该变化。
修改“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属性时,对于版本最新且在相应生命周期状态中处于活动状态的协议,应注意以下请况:
• 如果未到达开始日期,而开始日期更新为当前时间或当前时间之前的时间,则协议将从“待处理”状态转为“活动”状态。
• 如果未到达开始日期,而开始日期更新为当前时间之后的另一时间,则协议将保持其“待处理”状态,直到到达新的开始日期。
• 如果已到达开始日期,而开始日期更新为当前时间之后的时间,则协议将从“活动”状态转为“待处理”状态。
• 如果已到达开始日期,而结束日期更新为当前时间或当前时间之前的时间,则协议将从“活动”状态转为“已过期”状态。
• 如果已到达开始日期,而结束日期更新为当前时间之后的时间,则协议将保持其“活动”状态,直到到达新的结束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