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实施变更通告
全流程变更通告的影响较大、费用较高,此类变更通告需要进行缜密的分析和审阅。在实施之前,全流程变更必须得到变更实施委员会 (CIB) 的批准。获得 CIB 的批准之后,变更通告即会进入“待实施”状态。用户应开始实施变更通告,以实施变更。
在变更通告的信息页面上,从操作列表中选择“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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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红线的情况下,如有红线仍为检出状态,无法启动变更通告。只要有红线仍标记为“待查”,就不会阻止开始实施变更通告。
开始实施变更通告时,需要设置“实际开始日期”,并且先前未批准的所有红线都会变为已批准状态。
您应在变更通告的“类型和属性管理”实用程序中手动设置“待实施”状态字段中的状态。
这对您有帮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