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角色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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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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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已删除的过程
复制已删除的过程
已删除并移动到
“已删除的资产”
页面的过程可由管理员使用
“复制”
操作来恢复。
复制过程时,访问权限和已分配的审核者不会随复制的过程一同复制。
1.
浏览到
“已删除的资产”
页面。
2.
将鼠标悬停在要打开的已删除过程上,然后单击
“打开”
。
3.
然后,在过程编辑器窗格中,单击过程名称旁边的菜单图标,选择
“复制”
。
4.
当
“复制”
窗口打开时,输入新过程的名称,然后单击
“确定”
。
5.
复制的过程将出现在
“我的编辑器”
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