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重複使用元件的命名指導原則
為可重複使用的元件命名時,請遵循下列一般指導原則:
您可為元件指定任何命名空間。您可將公司名稱置於元件名稱之前作為前缀。例如,<company_name>.<component_name>
PTC 針對其元件使用 <company_name>.<component_name> 命名慣例。例如,元件名稱以 PTC 開頭。
屬於相同元件的當地語系化權杖應包含完整元件名稱作為前綴。
與相同元件相關的所有實體應具有相同標籤,並屬於相同專案。這些實體的名稱也應該具有相同前綴。
為實體提供有意義的名稱。
請避免使用不明確的名稱以及長實體名稱。
嘗試為您建立的每個實體提供一段有意義的描述。
為名稱發生衝突的服務或內容重新命名。例如,請考慮兩個「物形式」的服務或內容名稱相同的情況。如果這些「物形式」由相同的「物範本」實行,名稱就會發生衝突。
您可以將元件的現有前缀及其實體名稱集中列在一個位置。這樣有助於避免名稱發生衝突。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命名實體部份。
這是否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