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用开发路径
如果开发路径极少使用,但您不希望将其永久删除,则可以停用开发路径。“停用开发路径”操作使您能够将开发路径标记为极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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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永久移除开发路径,可改为将其删除。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 移除开发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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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少使用的开发路径会从大多数视图和命令中筛除。此命令需要您指定主线项目和开发路径,或者变型项目或变型沙盒。
一旦开发项目被停用,就不能对其进行修改。可执行的操作仅为删除或激活开发路径。已停用的开发路径上的更改包可放弃。
稍后,您可以重新激活极少使用的开发路径。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
激活开发路径。
停用开发路径之前
在停用开发路径之前,必须确保没有正在进行的工作,并限制针对变型项目的任何后续工作:
1. 标识并移除所有更改包、锁定和待定操作:
◦ 如果使用更改包,请执行以下操作:
▪ 选择 > 在“按筛选器”选项卡上,筛选变型项目。确认变型项目没有未完结的更改包。
▪ 打开变型项目的“项目”视图,然后选择 > 。验证没有待定操作。
2. 限制变型项目,以确保不会进行更多的更改。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
管理项目限制。
访问停用操作
如果“停用开发路径”操作可用,则可以从以下菜单中选择它:
• 从主菜单中选择 > > 。
• 右键单击要停用开发路径的项目,然后选择“停用开发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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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自定义右键菜单,以使“停用开发路径”操作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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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项目历史记录”视图中,选择 > > 。
如果要在“停用”开发路径操作完成后看到通知,请选中“完成时通知”复选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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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不能直接重命名开发路径,但可通过执行以下步骤借助“停用”操作取得相同的结果:
1. 为计划停用的开发路径创建检查点。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 管理项目限制。
2. 使用新名称创建新的开发路径。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 创建开发路径。
3. 将权限从已停用的开发路径(旧名称)复制到新的开发路径(新名称)。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 复制项目权限。
4. 停用要重命名的开发路径。
或者,如果要在同一项目上重用旧开发路径名称,请移除已停用的开发路径。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 移除开发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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