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定义函数
1. 在工作表中,键入所要定义函数的名称。
2. 键入左圆括号。占位符和右圆括号随即出现。
3. 在占位符中,键入一组以逗号分隔的自变量。自变量必须为名称。它们不能是复杂的表达式。
4. 插入定义运算符 :=。随即出现第二个占位符。
5. 在该占位符中,键入表达式或字符串。右侧的变量必须是先前定义的变量或自变量列表的一部分。未定义的变量以红色圆圈加以指示。
附加信息
重新分配函数名称时,不需要指定参数列表。sin1 := sin。
要检查某个名称是否已被分配给了某个内置函数,请键入该名称,然后按 =。如果其是内置函数,随即会显示一条消息。如果不是,将显示一条错误消息。
这对您有帮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