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此运算符定义的局部变量和函数可包含您工作表中定义的值。例如,您可在您的工作表中定义 a := 2,然后在程序中定义局部变量 b ← a。
• 您可局部地定义函数,而不必在定义中包括自变量列表。例如,您可定义 f(x) ← g(x)、f ← g、f(x) ← h(x, 2) 或 f ← F,其中 F 是函数名称数组。
• 如果您为局部变量给出与用于初始化该局部变量的工作表变量或函数相同的名称,则程序在初次分配变量时仅取工作表值。在随后对相同名称的参考中,程序使用局部值而非全局值。例如,如果在您的工作表中定义了 g(x) := x + 1,而且您定义了变量 g ← g(2),则对相同名称 g 的所有随后程序参考使用 3 的局部变量定义,而不再将 g 识别为函数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