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创建向量的函数
vec 函数用于通过函数自变量创建向量。
• vec(x,y,z) - 使用的函数具有 3 个自变量时,返回的向量起点为 x,指定的步长为 (y-x),终点为 z。
• vec(x,y) - 使用的函数具有 2 个自变量时,步长默认为 1,值表示向量的第一个值和最后一个值。
• vec(x) - 使用的函数具有 1 个自变量时,输入必须为值域变量。函数将值域变量转换为向量。
附加信息
• 如果最后一个值不是第一个值加上增量的整数倍,向量会在该最后一个值之前停止。
• 如果要定义的向量具有关联单位,必须使用具有 3 个自变量的函数,并且 x、y 和 z 必须有兼容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