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定义变量
1. 在工作表中,键入所要定义的变量的名称。
2. 键入冒号来插入定义运算符,:=。
3. 在占位符中,键入数字、字符串、表达式,或输入一个范围运算符。
要了解有关定义变量的详细信息,请观看此视频:
附加信息
• 定义完某个变量后,即可在定义该变量的方程的下面或右侧所输入的所有计算中使用该变量。也可重定义变量,并且将在以下等式中使用新定义。
• 输入范围运算符时,会出现新的占位符。必须在其中的每个占位符中输入标量,以创建范围变量。
• 可通过在变量定义的后面键入求值运算符来计算这些变量。例如:
• 可使用矩阵或矢量来同时定义多个变量:右侧的每个元素将被同时分配给左侧的相应元素。例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