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文本元素
创建新文本元素时,它本身不包含任何文本。在使用“文本”工具时,插入光标会在您已单击的点处闪烁。使用带有边框的“文本”工具时,光标会在左上角闪烁。插入光标和段落符号将一直跟随您此时输入的任何文本。插入光标始终在要输入下一个字符的位置的前方闪烁。
新输入文本的属性基于“文本”菜单中的设置或活动文本格式而定。这些设置将包括“字体”、“字体大小”和“字型”。如果此时更改其中一个设置 (例如,选择另一种字体),则在此之后输入的文本将受新属性控制。在新设置之前输入的文本将保持不变。
在有制表符的情况下,对设置的更改将始终影响两个段落符号之间的完整段落,即已输入的文本。对于文本格式也应用同一规则。
但如果您随后想要更改文本元素的属性或将其删除,则必须先选择这个文本元素。为此,请将插入光标移动到要选择的第一个字符之前或最后一个字符之后。此时按住鼠标按钮,并使插入光标掠过要选择的文本。文本此时以选择颜色加亮显示。您还可以在按住 SHIFT 键的同时使用箭头键进行选择。如果要选择某个字,则用鼠标双击它。
您还可以选择整个文本。要选择整个文本,可选取 > ,或使用箭头光标双击文本元素。
您此时执行的所有命令都直接关联到选择的文本元素。键入多个字符,例如:所选择的文本会被覆盖。或按 DELETE 键删除选择内容。如果您此时选择另一种字体,则只更改选择的文本。字体大小和字型也将仅应用于选择内容。
对制表符或文本格式的更改始终应用于两个段落符号之间的整个段落,即它们也可能应用于未选择的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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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未选择任何文本,也可以随时更改行间距、对齐方式和字符填充。这些属性始终应用于整个文本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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