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在对象窗口中
此“对象”菜单命令用于在对象窗口中加亮选择的对象。这使您可以轻松找到对象的名称或 ID,特别是对于带有多个对象的绘图更是如此。
选择所需的对象。选择该命令。对象的 ID 或“名称”随后会依照设置在对象窗口中加亮显示。
如果选择的对象包含其他对象 (组或元素),则会显示所选择对象的整个对象结构。您会在“对象”窗口中看到所有嵌套的从属对象。
如果想查找对象组中包含对象信息的元素或组的名称,则可以选择直接选择光标。在对象组内单击。随即选择一个元素。如果随后在按住 CTRL 键的同时再次单击同一位置,则会选择最下面的组。在此之后每次单击都会选择上一层的组。当出现红色选择矩形而不是空白矩形时,则表示您已到达组层级的最高级。
您可以使用此命令在“对象”窗口中显示每个选择的子组。
如果知道某组成部分的名称但不知道它在绘图中的位置,则可在“对象”窗口中单击其名称。随即会在绘图中选择该对象。有关上述功能以及与对象窗口相关的所有其他功能的说明,请参阅
显示对象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