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定義截面
您必須關閉以草繪為基礎的特徵工具,才能使用此主題來重新定義截面。如果您想要在以草繪為基礎的特徵工具中工作,請參閱以下的「提示」。
1. 在關閉以草繪為基礎的特徵工具後,請在「模型樹」中以滑鼠右鍵按一下要重新定義的截面。捷徑功能表出現。
2. 執行以下操作之一:
欲僅變更截面尺寸:
a. 選擇 「編輯」(Edit)。截面尺寸會顯示在圖形視窗中。
b. 按兩下要重新定義的尺寸並在方塊中鍵入新的尺寸,或者從清單中選取最常用的尺寸。會將截面重新定義為新尺寸。
欲重新定義截面:
a. 選擇 「編輯定義」(Edit Definition)「草繪」(Sketch) 對話方塊開啟。請注意,如果是相依截面,系統會復位為模型樹中的父草繪特徵,以供您重新定義父特徵。
b. 「草繪」(Sketch) 對話方塊中,選取草繪平面及草繪定向,再按一下「草繪」(Sketch)「草繪」(Sketch) 標籤開啟並會定向模型。
c. 使用草繪器來重新定義截面。完成之後,按一下「草繪」(Sketch) 標籤上的 「確定」(OK)。草繪器會關閉,而新的截面會反白顯示。
d. 「草繪」(Sketch) 對話方塊中按一下「確定」(OK)。對話方塊會關閉,且特徵幾何會顯示在圖形視窗中。截面亦會顯示在模型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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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藉由重新定義父草繪特徵來重新定義相依截面,請參閱〈基準曲線〉一節中的「欲建立草繪基準曲線」主題。
在重新定義相依截面時,所有的變更都會應用到父草繪特徵上並複製到相依截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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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在以草繪為基礎的特徵工具中工作時重新定義截面。按一下「參照」(References) 標籤上的「編輯」(Edit),即可使用「草繪器」。亦可使用捷徑功能表中的「編輯內部草繪」(Edit Internal Sketch)。請謹記,如果您要重新定義相依截面,必須按一下標籤中的「取消連結」(Unlink) 以中斷其與父草繪特徵之間的關聯性。否則您會無法使用「編輯」(Edit),必須退出工具才能重新定義截面。
您可使用以草繪為基礎的舊版 Pro/ENGINEER 特徵。然而,如果舊的以草繪為基礎的特徵無法作為完整參照,則會開啟「截面選取項」(Section Selection) 對話方塊,警告您將用「使用邊」(Use edge) 技術以取得截面所需的草繪幾何。
欲將新的尺寸套用到特徵幾何上,只需要再生特徵即可 (「模型」(Model) > 「再生」(Regenerate) > 「再生」(Regenerate))。
您可以按兩下某個截面 (在圖形視窗中) 以快速顯示其尺寸。
這是否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