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在一般混成中新增或移除截面
移除截面
1. 在「模型樹」中,以滑鼠右鍵按一下混成特徵並選擇
「編輯定義」(Edit Definition)。特徵建立對話方塊開啟。
2. 選取「截面」(Section) 屬性,然後按一下「定義」(Define)。系統顯示出「截面」(SECTIONS) 和「指定」(SPECIFY) 選單。「指定」(SPECIFY) 選單列出現有的混成截面。
3. 選擇「移除」(Remove),然後在「指定」(SPECIFY) 選單中選擇一個截面。系統重新顯示帶一個混成截面更新清單的「指定」(SPECIFY) 選單,需要時可用它新增、移除或修改另一截面。
4. 重新定義混成後,從「截面」(SECTIONS) 選單中選擇「完成」(Done)。
5. 按一下對話方塊中的「確定」(OK),再生特徵。
新增截面
1. 在「模型樹」中,以滑鼠右鍵按一下混成特徵並選擇
「編輯定義」(Edit Definition)。特徵建立對話方塊開啟。
2. 選取「截面」(Section) 屬性,然後按一下「定義」(Define)。系統顯示出「截面」(SECTIONS) 和「指定」(SPECIFY) 選單。「指定」(SPECIFY) 選單列出現有的混成截面。
3. 從「截面」(SECTIONS) 選單,選擇「新增」(Add),然後從「指定」(SPECIFY) 選單選擇正在新增的截面號。這樣可在一個現有截面之後插入一個新的截面。
例如,如果您將截面新增至已擁有三個截面的混成中,「指定」(SPECIFY) 選單中的選項為「截面 2」(Section 2)、「截面 3」(Section 3) 以及「截面 4」(Section 4)。「截面 2」(Section 2) 選項可在現有截面 1 與截面 2 之間插入新截面。「截面 3」(Section 3) 選項可在現有截面 2 與截面 3 之間插入新截面。「截面 4」(Section 4) 選項可將新截面放置在現有截面 3 之後。
4. 為正在建立的截面輸入 x 軸、y 軸和 z 軸的旋轉角度。
5. 系統顯示出一個有草繪器網格的子視窗。草繪新截面並再生它。
6. 輸入新截面的深度值。
7. 「截面」(SECTION) 與「指定」(SPECIFY) 選單也會重新顯示,使您如果需要,也能夠重新定義其他截面。操作結束後,按一下對話框中的「確定」(OK),再生該特徵。